我们是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居民张良明一家。市中区全安镇政府在2014年要开发全安镇南部地块(伍凤村),需拆迁我们一家的门面及住房,与新区相连。在与全安镇政府和华安新城开发商于2014年3月23日达成协议。应按合同于2016年3月23日赔给我们一家的门面和住房。现在己经过去了接近八年了,曾无数次找全安镇政府,以及市中区政府,在这期间也向上级部门反映,都没有按合同给我们修建门面和住房。让我们一家的生活变的越来越艰难,原来还有一个门面生意,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自从房屋拆迁以后也失去一定的生活来源。且全安政府至今也不按合同解决我们的房屋拆迁问题。请求上级领导解决我们一家的实际困难,按合同早日住上自已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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