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晋阳街道办事处辖区金林俊景小区业主,12月6日我向晋阳街道办事处民生办公室实名举报小区业委会在组织业主大会 会议过程中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举报信,在12月17日业委会发布公告说经请示社区,程序合法,会议决定合法有效,《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第六条:“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第九条:“承办人应当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回复办事人员”。但是直至现在街道办事处都没有针对我举报事项对举报人做任何回复,属于典型的懒政不作为。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晋阳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接到你之前的举报后,我办已立即联系属地社区了解情况。同时,社区一直在和你小区业委会进行沟通协调。没有立即回复你的举报,是因为相关情况没有了解清楚;2、你小区业委会针对你所举报的问题已经给予回复,并粘贴在小区公示栏;3、业委会是否违法,应由司法机关判定。如你对业委会的回复不满意,侵犯了你的权益,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司法机关提出。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22日9:40时,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悉。
感谢您对晋阳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晋阳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接到举报后,我办已立即联系社区以及你小区业委会了解情况。并于12月22日电话回复了你举报的问题。对于你的举报,电话回复也是回复,没有法规要求必须给你书面回复;2、业委会是否违法,应由司法机关判定。我办在对业委会续聘物业公司的调查中没有发现有涉嫌违法的地方,如你有确凿证据请向司法机关提交;3、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街办只有组织、指导、监督、调解的职能。《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八十条规定,业主、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如你有需要,街办社区可以为你们塔平台进行调解;4、关于你投诉街道办事处官僚主义,行政不作为完全不属实。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28日9:40时,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悉。
感谢您对晋阳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