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一名普通车主。在11月18日晚,我接到四川公安的违章短信通知,告知我的川A332FP在11月16日晚19时49分在德阳岷江西路与蓥华山路口违章;19日早上我登录交警12123查看了违章图片(只有2张)后赓即提出违法消除申请,理由是:1、按照当时的防疫规定,我及我的家人均不能离蓉。2、违法车辆与我登记的川A332FP的车型不同。3、违法车辆号牌悬挂位置与我的车号牌悬挂位置不同。4、我的车为全景天窗,而违法车辆不是。
申请提交后,我一直盼着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但到了12月初也未见回复,于是我就到我们当地公安交警大队去当面申请,被告知要由处罚机关进行纠正。12月8日我通过电话与德阳公安交警支队取得联系,告知我已经受理申请,会有人给我联系;可是等了五天也没有人联系我,13日我再次联系他们,答复还是让我等。
在此,我请公安厅的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关心一下我们这些普通车主,不要让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人替违法车主买单。望德阳交警也在百忙之中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
网友,您好!
2021年12月28日,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告知所反映的交通违章记录已撤销。
德阳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