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庙滨河路218号,186号--188号,南河丽景二处杀鸡店铺,长期把装鸡的笼子放在滨河路人行道旁,臭气熏天,现在更是把鸡毛晒在人行道上,杀鸡店铺污染环境。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民在“问政四川”网站反映“南河丽景人行道上晒鸡毛”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1年12月16日10点52分在问政四川南江论坛反映“南河丽景人行道上晒鸡毛”一事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件后,我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文庙滨河路218号,186号--188号杀鸡店铺主要从事活禽售卖及宰杀,店主将鸡毛晒在人行道上属实。针对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立即督促店主将人行道上的鸡毛清理干净。同时要求店主一是加大店铺的冲洗消杀频次,抑制臭味;二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堆放活禽及其他杂物,避免影响行人通行;三是倾倒羽毛或其他垃圾时进行袋装,不得随意抛洒。店主均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卫生工作。后期,我局将对此处持续监管,如发现有损环境卫生的情况将立即责令整改。
感谢您对工作的参与,同时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