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院一位业主,在小区门卫处取一个快递要收取1元的费用,这是谁的规定,社区还是他个人的行为?一件一块钱,这钱谁得?这种规定合法合理吗?虽然说门卫帮忙代收了快递,他也并没有监管,平时都是快递小哥直接放门卫,我们下班去拿,也没有任何登记措施,取快递也没有核实信息。再说了我们每个月交了物业费,卫生费,而且存放包裹的地方也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并不是门卫的私人住所!凭什么要收取费用?加上快递员都是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把包裹放在门卫室,这种事情难道不应该是快递公司和物业协商吗?凭什么由业主买单?希望政府部门能用相关法律法规来管理规范这类事情?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钟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西御河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骡马市社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骡马市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解,由于人民中路二段51号院属于居民自治院落,您可以联系该院落的院委会说明情况及了解院落规定,社区工作人员也已将此事反馈给该院落院委会。
以上情况已分别于2021年12月17日11:05、11:20及12月20日10:14、11:32与您电话联系,您均未接听电话。
西御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