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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耐多药肺结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14 23:46 已回复

三甲医院门诊结算错了,医保报销后,本来只需要给700多,他们操作错误,让我多付了1200多。已经过了几个月。找他们能退钱我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7 09:55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于2021年5月因患耐药性肺结核在遂宁市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2021年6月纳入医保重症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范围,2021年7月至今在遂宁市传染病医院门诊就医维持治疗,在治疗方案中,使用药品利奈唑胺片口服治疗。7月15日在该院门诊开具利奈唑胺片产生门诊药品费用:937.5元,联网即时结算时未纳入医保报销。
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标准政策规定,利奈唑胺片,属于基本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药品,其限定支付范围为:“限万古霉素治疗不可耐受的重度感染的二线治疗;限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感染”,经核实,您在治疗过程中无“万古霉素治疗不可耐受、耐万古霉素肠球菌感染”的临床检查依据,故按照该药品限制支付标准规定,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应由个人自费,医院按政策规定执行,并非操作错误,不存在退费情形。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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