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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请求降低电动汽车充电费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14 20:57 已回复

现在国家一直提倡节能减排,我秉着一颗务实记得心积极响应,报废油车购买电车;但是现在对自费申报安装纯电动汽车的充电桩电费规则却不能理解,为什么是按商铺电价计费,没有任何阶梯计费优惠。我们都是上班族充电时间都是在晚上低谷时段,请问这个可否和居民用电收费一样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5 09:54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2 15: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自费安装充电桩按什么计费”问题。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0〕380号文件)第二十八条“其他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相关规定,您安装的充电桩在幸福公馆小区内,应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关于您反映“晚上低谷时段充电收费”问题。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将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和浮动比例执行”和第(六)款:“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充电设施用电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具体电价标准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尊敬的网友,我们已与您沟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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