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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受工伤没人管拖欠农民工工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14 11:22 已回复


基本情况:本人现年63周岁,现为四川省营山县小桥镇长石村村民,曾1978年3月入伍,1981年10月退伍后在家务农。在今年8月10日开始在本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中的大庙乡木家村做小工,于今年10月23日在施工过程中,工地的少先吊斗车的铁丝断了,造成工伤事故,致使我右手食指两节断落。


诉求一:做工伤鉴定,按鉴定标准进行赔偿。出事后,我的想法是把手指接上就算了,结清工钱我就不干了。但经南充市顺庆第三人民医院手术没有接上。施工方提出的方案是结我2万元了结此事,如果不同意就一分钱都没有了。


诉求二:支付我干活的血汗钱。我于8月10日开始在上面所说的工地做力工,每天早上6点开始,往往晚上9点才下工,平均每天干12个小时以上,每天150块钱,一共干了56个工,中间从来没结算一分钱的工钱,只是中途我回家打谷子实在没办法,工地才借给了我2千元钱。


诉求三:希望有关部门对大庙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问责处罚。该项目不和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不给劳动人员买保险,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合格的少先吊,不做安全教育,出现问题后拖着不处理,从10月23日出事后,没有一个人过问此事。


我的无奈:没有一技之长,长期在家务农收入低,加上妻子身患癌症,于2018年才从贫困户护摘帽,如今受工伤后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二是文化程度低,受工伤后我也不知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也没有钱去做工伤鉴定和起诉打官司,特此求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3 10:1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2021-12-14 11:22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受工伤没人管拖欠农民工工资。正文:基本情况:本人现年63周岁,现为四川省营山县小桥镇长石村村民,曾1978年3月入伍,1981年10月退伍后在家务农。在今年8月10日开始在本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中的大庙乡木家村做小工,于今年10月23日在施工过程中,工地的少先吊斗车的铁丝断了,造成工伤事故,致使我右手食指两节断落。诉求一:做工伤鉴定,按鉴定标准进行赔偿。出事后,我的想法是把手指接上就算了,结清工钱我就不干了。但经南充市顺庆第三人民医院手术没有接上。施工方提出的方案是结我2万元了结此事,如果不同意就一分钱都没有了。诉求二:支付我干活的血汗钱。我于8月10日开始在上面所说的工地做力工,每天早上6点开始,往往晚上9点才下工,平均每天干12个小时以上,每天150块钱,一共干了56个工,中间从来没结算一分钱的工钱,只是中途我回家打谷子实在没办法,工地才借给了我2千元钱。诉求三:希望有关部门对大庙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问责处罚。该项目不和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不给劳动人员买保险,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合格的少先吊,不做安全教育,出现问题后拖着不处理,从10月23日出事后,没有一个人过问此事。我的无奈:没有一技之长,长期在家务农收入低,加上妻子身患癌症,于2018年才从贫困户护摘帽,如今受工伤后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二是文化程度低,受工伤后我也不知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也没有钱去做工伤鉴定和起诉打官司,特此求助的问题”已收悉,经营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工伤保险股调查,现回复如下:关于诉求一,伤者2021年12月15日上午来到工伤保险股咨询,了解到伤者无法提供公司名称也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自称是临时工,不属于工伤受理范畴,故建议伤者寻求法律援助到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关于诉求二,2021年12月14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联系诉求人,12月22日工作人员回访时,诉求人告诉工作人员已结清所欠工资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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