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青羊区 » 重复核酸检测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医疗 投诉】重复核酸检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12 12:14 已回复

请问一下为什么我们12月11日早上在363医院犀浦院区做的核酸检测且已出报告,晚上去了成都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被要求必须重新检测,给的解释是不认同其他医院的报告,363医院犀浦院区属于国家公立三甲医院,郫都区核酸检测定点医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妇儿中心医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6 10:14

您好,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愉快的就医体验,敬请谅解。根据您所描述的现有信息,无法确定具体情况的细节,按照当前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文件要求,对于检查对象为发热就诊患者,无论之前有无核酸检测报告,均应按排查流程重新进行核酸,结果反馈前,均需留观,不得凭既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豁免,如果您12月11日当天就诊是发热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则需要再次核酸。如您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028-61866015(医务部)陈姗老师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