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安置平方面积安置,应安置平方75平,实际只拿出70平方左右的房子来安置
2.在9月份安置一套房子超出了面积,政府收3800元一平方算,现在政府不够安置的平方按2500元一个平方补付
3.现在政府一边让登记安置,一边又说房源不够排不上,登记时强行让签字同意安置方案,不然不给登记拿房子,还要求在2021年12月17号前必须完成登记
4.2010年就拆迁了,现在快十二年了还未安置完,现在房价那么高,这中间居民造成的权益损失,谁来承担?
诉求:尽快按应安置平方安置本户
来信人: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友留言反映拆迁安置的问题已收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永宁街道正开展2021年新居工程住房安置工作,前期以安置基本住房为主,根据安置人员类别,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人均5㎡以内按每平米960元结算,人均5㎡以外部分按每平米3800元结算。目前开展的25㎡住房安置工作,其结算标准为:不足应安置面积部分及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均按每平米2500元进行结算。您反映的价格差是基于基本住房和25㎡住房的本质不同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