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堂县 » 低保户安置房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低保户安置房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11 15:26 已回复

请问领导,我是一名二级残疾人,七二年生,国家补助低保户修的房子可不可以过户,如果不可以的话我死了以后这个房子归谁??还有一个问题,我二级残疾一个月才460块钱,我们这边人家是正常人都比我的钱多,他只是以前有病,他老婆打工,儿子也打工,住的还是二层楼房。我只有我老婆一个人打,小孩子才十岁多点。我是四川省金堂县高板镇石龙社区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人民政府高板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1 11:00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高板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房子过户问题,家庭户主发生变更时可以过户到新户主名下,如果未过户你死亡以后,由你家庭成员中符合继承条件的人员按照遗产继承法继承你名下房产或者由你立遗嘱指定继承。
关于您咨询的残疾费问题,在册低保人群中的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一共是300元,你反映他人领取更多补贴的情况,是由于他人享受了其他补贴。
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