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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都江之春小区外围山体滑坡严重,一直未处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dxjm  2021-12-10 20:04 已回复

尊敬的都江堰市委领导:

    您好!我是都江之春小区一名普通业主,在今年夏季我小区外围因为山体滑坡严重垮塌,严重威胁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很多居民都疏散了。经过街道社区、开发商以及地质队勘测,山体滑坡现象严重,但是当时仅做了简单处理,说等雨季后再进行山体维护彻底解决山体滑坡问题。

   现在是冬季了,可是山体滑坡问题一直没有施工处理,而且滑坡面积有所扩大。恳请都江堰市政府能考虑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快出面协调各方面在雨季来临前解决我小区山体滑坡隐患。

   在此,仅代表全体都江之春居民感谢党和政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1 16:3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中涉及的地灾隐患为灌口街道灵岩社区6社都江之春小区背后滑坡(以下简称滑坡),该滑坡为地震、小区建设、上方加载等多个因素综合造成, 5.12地震后设立为地灾隐患点位。2020年汛期以来,滑坡上方公路路面开裂,变形加剧,威胁到小区住户安全。目前滑坡已成形,后缘清晰且变形明显,侧边界有错裂,前缘变形较弱,东西宽约108米,顺坡长约100米,滑体厚度5~6米,体积约5.64万方,规模为小型。作为主管部门,我局一直介入处置,但因滑坡成因复杂,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料缺失,项目开发商不接受责任主体界定意见等原因,该滑坡一直未得到彻底治理。
二、办理情况
为有效防治该滑坡地质灾害,我局先后以都土函〔2010〕264号)、都地灾办〔2020〕28号、都自然资报〔2021〕8号、都自然资组〔2021〕75号、都自然资函〔2021〕346号等文件,要求开发商宁江集团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地灾办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书,但宁江集团一直未开展有效整改。2021年汛期,该滑坡隐患变形再次加剧,我局组织开展了抢险救灾项目,缓解了滑坡下滑势头,确保了顺利度汛,并委托专业地勘单位编制了地勘报告,为下一步综合治理打下基础。
目前,我局正按司法程序确定责任主体,并函告市住建局协助调查宁江集团公司在都江之春小区建设过程中地灾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已将该滑坡治理纳入2022年工作计划。若宁江集团公司不主动进行治理,待市政府批复并协调市财政先行垫资启动实施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15日15时30分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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