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房产证系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因不小心丢失房产证去文体中心房管部门咨询补办问题。答复是我所在位置为规划区域,不再给与补办,说给我开具证明。结果在系统内和档案室查询不到我的房产信息,然后没有下文了。请问我下一步又该去哪里?还有我房屋所在位置尚未有征地拆迁的公告,为何就不给与补办房产证了?
匿名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咨询,您的房产证系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因不小心丢失房产证去文体中心房管部门咨询补办问题,答复您所在位置为规划区域,不再给予补办,在系统内和档案内未查询到您的房产信息的事宜,现对您咨询的问题结合我局办证程序回复如下:
经查,您自述为农村宅基地的自建房,如已办过证书,应为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因您未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且经登记系统和登记档案查询均无当事人登记信息,不能确定以前已办理过宅基地证,也就无法办理遗失补发。
如您需要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现在的要求应办理农房和宅基地一体的首次登记,办理需要提供材料清单为:1、申请人(户口簿上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2、农村宅基地批准书;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意见表;4、耕占税完税或免税凭证;5、房屋与土地的测绘报告;6、权籍调查报告。并经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登记。同时欢迎您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833-4212678)。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要领导:杨周 13541943777
分管领导:路嘉 18781467233
登记中心负责人:张华宣 18981336419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