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9月29在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千盛百货3楼的水灵子报名学习舞蹈,一次性缴费3980,因身体原因,10月5日告知水灵子青白江校区有晕倒情况不能学习要求退费,本人也从未到店消费学习过,商家承诺可以为市民转课再退款,12月9日回复又拒绝退费,并且没有开发票,只有收据也不懂这个算不算合同《收据上面写了客户客观原因不退费》不知道属于霸王条款吗?原因在于本人,所以也跟水灵子提出承担违约金,她们只提出先给1000,后续转卡也不晓得需要多长时间,本人期间有说如果不能退款会差评和曝光,水灵子校区说我威胁她,实际没有对她构成任何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这边诉求退费,会承担违约金,希望得到帮助解决,谢谢您!
已受理,正在调查处置中。
您好!对您反映水灵子舞蹈事项的情况,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置情况告知如下: 经核实,被投诉人水灵子舞蹈成都莞众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已退其1000元现金,您购买的舞蹈课年卡已转予他人,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