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成都吾同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简称吾同体育)于2020年6月7日签订第一学年的篮球健身服务合同,约定我女儿在吾同体育华熙528校区学习篮球一年。2020年10月27日,吾同体育华熙528校区的篮球教练冉俊宇称当月的销售业绩没完成,请求续费一年帮他完成业绩,遂通过微信转账给该教练第二学年学费8980元,但未签合同。2021年5月我女儿跟腱受伤去成都体育学院附属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后医生建议停止篮球练习,我及时通知该教练暂停上课。从2021年5月22日到2021年10月31日期间,我女儿未在该校区上过一次篮球课。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我向吾同体育提出退还剩余课时费时,第一学年的课时还余下8节,第二学年的课时一节未上。我原本只请求吾同体育退还第二学年的全部学费,吾同体育称需扣除第二学年学费总金额30%的手续费。我认为吾同体育的做法很不合理,第二学年并没有签署合同,也没有上过一次课,并且是在该公司教练的诱骗之下续费的,违背了《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另外,我女儿2020年8月5日在该校区上课时,右手两根手指被教室内的大风扇扇叶刮伤血流不止,我自行带女儿去锦江安康诊所包扎并支付费用458元。该校区场馆空间逼仄条件简陋,也目睹过其他孩子在那里受伤,我多次向其提出更换合适的场馆,每次都只是口头答应从未付诸行动。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2021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里明确要求加强对课外体育培训预付费和招生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虚假宣传、虚假折扣、“焦虑营销”等行为,并着重强调课外体育培训行业需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吾同体育严重违背该通知的多项要求,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损害,毫无企业应有的诚信和担当。请调查处理该公司的各项违规行为,支持我的合理诉求。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火南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商家同意退款。预计退款月底到账。
以上情况于2021年12月17日10:45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