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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政府监管部门对学士山公园城存违约风险如何
2021-12-09 23:32:55
已回复
尊敬的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领导好! 我系学士山公园城上千名购房者之一。学士山公园城于合同约定交房日期(2021年11月30日)逾期未交付,并以非正式有效的方式单方面告知小业主(购房者)将延期交付(于2022年4月30日),对此,我觉得其中存在以下几点处理得不妥和令我担忧的风险,虽作为平等的合同主体双方(我与开发商),但我们并无切实平等的知情权、话语权和谈判圈,所以,希望求助于党领导下的政府,希望政府其相关能站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立场,为我们解决如下问题: 1、首先,作为正式合同签署的合约关系,在合同主体一方(公园城开发商)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核心条款(交房日期)的情况下,并没有按正式的合同主体双方公平原则进行事先协商后进行正式的修改或签署补充协议,对交付日期进行修改。我觉得,对此,作为监管部门有责任对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严重违背了合同的企业进行问责并责令其按我国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有义务积极主动维护众多群众合法权益和利益。 2、其次,对于项目延期交付的说辞,开发商并未拿出一个保障2022年4月30日(此为开发商单方面通知的延期交付日期)能够顺利交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其截止目前剩余各类分部分项工程,对应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计划相对应的资金计划。虽然我方与开发商是平等合约主体,但,作为个人,我们人民群众仍处于弱势群体,无法通过公平谈判或强制开发商对前述事项作出具体且明确的回应。但,我们有党和政府,我也相信党政,我们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专业监管人员,替我们老百姓人民群众把好关作这个主。即恳请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前述事项向开发商交涉并逐一落实,并按此方案对后期进度阶段性检查监管并向购房者作出官方公布,保障其顺利实施并安期交付。 3、如政府向开发商交涉沟通后,如发现开发商资金链不能支撑整个项目顺利落地(按2022年4月30号),请问是否会重新考虑引战引投,由政府牵头向老百姓有个明确交代。 以上,为购房者之一的普通群众诉求,呈请政府领导重视并逐一予以回应和落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12-28 1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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