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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投诉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9 16:58 已回复

我与家人在2021.12.5在春熙路南段1号老凤祥银楼(春熙路专卖店)购买金首饰,商家售出的金手镯标签克重与实际克重差值超出了规定范围,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于12.6打12345投诉该商家欺诈消费者,申请商家按商品的三倍价格赔偿。12345将此投诉分到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过了两天之后,商家打电话联系我说市场监管局的人联系她,让我们协商处理,锦江区市场监管局不管这事,并没有打电话找消费者了解实际情况,也不出面解决问题,这完全是不作为的行为。我现在投诉锦江区市场监管局不作为,希望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人出面协商两方,解决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7 15:2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熙路所调查,责令该商家加强员工培训与管理,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就消费纠纷投诉,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退费21797元。
以上情况,于2021年12月10日10时25分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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