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侯区红牌楼街道丽都社区长益路5号居民楼下2楼商铺违规经营餐饮,违规排放餐饮油污,造成小区下水道堵塞,马桶粪便经常漫出淹没地下停车场,小区内廷;3楼居民家中经常返污,油烟从上午10点到晚上十点直排,呛人,处理费用由小区物管费用支持,一个茶楼侵占整个小区260户业主合法权益。
经小区居民多方投诉,均未解决处理,近期茶楼更是提出在小区安装烟道到楼顶的无理要求。
作为小区业主,在茶楼经营的近十年期间,该小区资产一直低于周边物业价值1万余元/平方。大部分原因为其在住宅商铺经营引起小区环境恶化引起,小区居民长期经常向社区、街道办、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均为得到解决。本人最近一次是10月16日在个人自媒体平台发表控诉文章,并推送给武侯城管,得到了武侯城管出具的“武侯区城责改(2021)第0150号”通知,通知茶楼在2021年10月31日前停止违规的餐饮经营,如今最后期限已经过去了50天,茶楼违规经营餐饮造成各种污染丝毫未减轻。
为此,想向施书记反映此情况,想问一下,既然有执法权的城管部门出具了相关的通知书,为什么没有人去具体执行,几百户近千人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就这么拖,这么忽悠,这么敷衍。小区居民长期呼吸这种油烟,健康权何以保障,造成的下水道堵塞,粪水倒灌,整个小区经常臭气熏天,这样的居住环境在南二环,丽都花园社区,这样的优质社区里面,在成都五城区,在历史悠久的武侯区。如果小区居民因为长期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经常在自媒体曝光此事,对整个美好的成都我都觉得是很不好的事情。
希望市委市政府对于小区茶楼造成的恶劣影响,基层政府部门长期不作为进行督导,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责成红牌楼综合执法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长益路5号杰作“顶尚茗堂茶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内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上级部门已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红牌楼综合执法中队队员对该餐馆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顶尚茗堂茶坊”未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仍在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红牌楼综合执法中队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理。
以上情况红牌楼综合执法中队已于2021年12月10日13:43时,与您联系,您表示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