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位2016年购买了职工医保,2021年4月由于工作地变更到成都,医保也转到成都,现在成都缴纳医保8个月,本人于9月生个孩子,想顺产报销,是否可以报销?如何报销?打医保局电话一直打不通,都是在忙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询问,您2021年4月因公司内部调动到成都工作,并于4月开始在成都市高新区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截至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您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号)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内部人员因工作调动,或企业成建制转移,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职工生育保险转入前、后缴费时间连续计算,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时间满12个月后,生育保险待遇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您将异地生育保险转入成都后,转入前、后缴费时间可按规定连续计算。您生育时,转入前、后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时间已满12个月,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13日11时30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