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更换新能源电动汽车。申请电表的过程中,发现响应国家号召是很为难的事。
本人在游仙区欧家坝仙鹤街牡丹庭地下自购产权车位。向电网申请7kw电表,今日(12月9日)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实地勘查,小区电工到场,电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符合安装条件,能够负载。希望小区物业在国家电网的规范模板上盖章证明不阻拦施工。小区物业说 物业从未盖过章 。然而事实是,小区之前已经安装了几个充电桩。也有国家电网安的表。我不清楚为何小区物业和电网说法背道而驰。或者这个盖章是否有私下操作的嫌疑。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13日与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联系,了解得知:因小区是2014年建成的,在规划设计时以居民的生活用电为主,前期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时不需要物业签字盖章,后期供电局考虑到小区变压器负荷的问题,需要物业提供允许安装说明。若业主要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需经国家电网现场勘测确认是否具备安装条件并出具施工方案,同时业主提供安全承诺书并签字盖章,然后物业公司出具允许安装说明。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要求物业企业结合小区实际,积极配合业主新能源充电桩的工作,并为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尽心尽力为业主服务。
如需咨询,请联系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16-213017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好!
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