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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国籍冲突混血儿读书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7 23:10 已回复

罗书记,您好!我叫何欢,我是绵阳三台人。我和我的瑞士籍男友育有一女,我女儿出生在上海。她的出生证名字是英文名字,2019年10月我在绵阳市出入境管理局为我的女儿办理了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2019年1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士领事馆为我女儿办理了回国的旅行证。目前我和我女儿生活在绵阳三台,我计划让她在三台读书,但是因为她没有户口导致可能无法读小学,请问这个情况可以怎么解决?我翻阅了一些政策条例,对于国籍冲突的孩子可以凭旅行证上户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3 10:4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3 16:36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之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你女儿持有的《旅行证》,是中国驻外国的大使馆给中国公民发放的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明。所以,你女儿系中国国籍,应该按照现行的户口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户籍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精神,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并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姓名登记项目保持一致。《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程》对新生儿入户规定:“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登记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你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姓名栏应为规范汉字,户籍部门才能为你办理户籍登记。请你更改你孩子的名字为汉字译写的名字后,即可持户籍簿、出生证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出生登记。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理解。
三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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