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发改局:泸州安富北辰配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多年以来对智能电表“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迟迟未完成,拖延严重,电价计量无法分时计量计价,导致在执行发改委的电价政策上面无法正常落地执行,一直无法执行四川电网供区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低谷时段等电价政策。现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通知要求:一般工商业用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分时电价。如今泸州安富北辰配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智能电表“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还是尚未完成,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计量依然无法进行分时计量计价,该电力供区没有执行该文件的客观条件,特来电询问:泸州安富北辰配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区内一般工商业用户是否不执行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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