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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阆中市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排放恶臭气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7 15:49 已回复

尊敬的刘书记:

阆中七里张公桥片区目前是阆中市七里新区主要的居民聚居区,因历史原因,多年前在该片区共存有“阆苑食品有限公司”,“阆中张公桥幼儿园”,一直相安无事。该食品公司一直正常生产进行生猪屠宰,2019年期间,在该食品有限公司区域内突然冒出了一个不明不白的孪生兄弟名叫“四川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南充注册成立、却于去年悄悄搬到阆苑食品公司内违法生产,与食品公司在同一片厂区进行昼夜交替生产(排污主要在晚上),生产“肝素钠项目”。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生产以来,其生产随时排放恶臭气体,散播到附近几公里远,其臭味让人无法忍受,关门关窗均无法避免,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及相邻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周边居民及相邻的幼儿园学校都怨声载道。2021年初,周边居民以及与生产厂区相邻张公桥幼儿园均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投诉,但阆中环保局接受投诉后,虽派员到厂区进行例行检查检测,据说也要求过该企业进行整改,可最后给予的结论居然是“废气通过检测未超标”、“跟踪检查时未发现肝钠素生产”,以至于最后便不了了之,尤其是在今年夏天中央环保督促组赴南充及阆中督查期间,该企业策略性停产躲避检查,现在该企业又死灰复燃,所排放的恶臭气体让周边居民及学校无法忍受。

曾于2021年6月公开向南充市市长信箱和生态环境局提出投诉。经南充市责成阆中局处理时,阆中市生态环境局不仅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检测处罚或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排污,要求八年前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在阆中市教育局直接领导下建成并一直正常运转,无任何环保违法行为的幼儿园搬迁。要求幼儿园搬迁的理由居然为幼儿园建立在工业园区红线内,和幼儿园让阆中环保局受到了中央环保督察组涉嫌环保违法的黄牌警告。经我们再三了解核实,幼儿园无论是在建设之初还是今天都是 阆中在工业园区红线之外,这一情况刘书记可以马上向阆中国土规划部门查实;中央环保督查组黄牌警告更是子虚乌有,幼儿园根本就不是排污企业,对真正的排污企业不进行关停、整改,而让举报了排污的幼儿园关门搬迁,并且还十分严厉地要求今年年底就要关门,搬往何处也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我向领导反映这一严重情况是因为我们确实被逼的走投无路了!12月1日,阆中教育局根据生态环保委的要求,又一次给我们发函,让我们立刻搬迁。我们对这种不但不处理违法企业,还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幼儿园搬迁的行为简直无法理解也绝对无法接受。

一个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企业存在于学校和居民楼之间,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讲本来就是一个灾难。大家都在问这个企业设立之初是如何得到当地政府的批准的?但该企业不但进行了生产,还得到了奇特的保护,甚至听说他们还恶人先告状,以幼儿园在建设时未进行环评为由,要求阆中环保局出文责令幼儿园搬迁为工厂继续污染生产让路!是不是为了让该企业一直排污生产,我们周边几千近万居民也要为该企业让路搬离呢?我左思右想真是感到荒唐透顶!

希望能够重视我们张公桥片区全体居民健康权免受恶臭污染损害,能够客观公正的对污染企业进行整治,而不是简单的要求幼儿园及居民搬迁给污染企业让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6 11:00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
关于网友反映“阆中市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排放恶臭气体”情况的回复

匿名网友:
您好!您于2021年12月7日在“问政四川”上反映“阆中市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排放恶臭气体”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四川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四川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阆中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原工商注册地址为南充市嘉陵区工业园区(冯家桥村),2021年10月变更注册地址为四川省阆中市工业集中区海棠路,公司法定代表人谭爱明,在收购四川省阆苑食品有限公司后新建的“肝素钠”生产项目,主要生产内容为肠衣副产品加工。该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省阆苑食品有限公司扩建360万副肠衣副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市环审〔2020〕32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四川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在四川省阆苑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了生产和办公综合楼,依托并升级改造了四川阆苑食品有限公司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四川阆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进入阆中市七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全密封,新建了废气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并于2020年11月基本建成。
二、环保部门对四川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管情况
2021年3月,接到周边群众举报,阆中生态环境局对四川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未落实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省阆苑食品有限公司扩建360万副肠衣副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市环审〔2020〕32号)文件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即投入调试生产涉嫌环境违法,阆中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违法投入调试生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21年4月6日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法阆中责改字〔2021〕012号),责令其按照环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于2021年10月13日向该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环法阆中罚字[2021]14号),对其作出罚款30.5万元的行政处罚(经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两次案审讨论)。该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停止生产。从停产至今,阆中生态环境局依法加强了监管频次,并落实了专人对其开展不定期昼夜暗查,并在夜间多次对厂区臭气及噪声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确未发现其进行“肝素钠项目”生产。在10月国庆节期间,因该公司收购的猪肠大量积压,该公司对猪肠进行了分割外运至绵阳出售,期间确实产生有臭气,执法人员开展了现场执法,并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臭气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另在屠宰的过程中,确有一定的气体产生,但经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监督性监测,其排放的硫化氢气体及氨气未超标。目前,阆中生态环境局仍在继续对四川明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跟踪,督促其在未落实环评审批文件要求的环保措施之前,禁止投入调试生产,一旦发现违法生产,将依法处理。
三、阆中市张公桥幼儿园与阆中市工业集中区建设时间及位置关系
(一)阆中市七里工业集中区建立及调整时间及区域位置。2009年4月,阆中市人民政府报批了《阆中市七里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中明确了七里工业集中区及新区产业园区域位置,即七里工业集中区一、二、三类工业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嘉陵江,西起长盛大道,北起长公大道,南至长盛大道观音岩北侧。张公桥幼儿园周边的四川张飞牛肉有限公司、阆州醋业有限公司、四川滕王阁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省阆苑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阆中光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均位于七里工业集中区的医药、食品加工业区域内。
(二)阆中市张公桥幼儿园周边企业建设时间。四川省阆苑食品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取得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阆环审〔2010〕157号),并于2012年建成投产。四川张飞牛肉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张飞牛肉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川环建函〔2005〕204号),并于2006年建成投产。阆中市光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取得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光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迁建入园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阆环审〔2011〕7号),并于2012年建成投产。
(三)阆中市张公桥幼儿园建设时间及与周边企业位置关系。阆中市张公桥幼儿园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将租赁的原阆中市天宫玉兔食品有限公司厂房进行整修重建,于2013年开园招生。该幼儿园位于四川张飞牛肉、四川省阆苑食品有限公司、阆中市光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之间(图中红圈标注位置为阆中市张公桥幼儿园所在位置),即在阆中市七里工业集中区内。
(四)关于函告阆中市教科体局事项。2021年8月3日,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张公桥幼儿园位于阆中市工业集中区的提示函》(南环阆中函〔2021〕38号)文件向阆中市教科体局就阆中市张公桥幼儿园位于阆中市七里工业集中区的情况进行了明确提示。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企业虽按环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关应急防护措施,但仍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风险;阆中市张公桥幼儿园位于阆中市七里工业集中区的医药、食品加工业区域内的几家工业企业中间,存在环境污染的风险。阆中市人民政府2009年报批的《阆中市七里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第六章“环境风险评价”的“产业布局风险识别”中明确了“规划项目涉及危险化学物质,其潜在的风险主要为生产技术系统故障及污染防治处理设施运行事故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扩散、易燃易爆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贮存运输过程环境风险等突发事故造成的敏感目标危害的环境风险”。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中“基地和总平面”第5项“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要求”的要求,作为幼儿教育机构,人员较为集中,应高度重视幼儿的身心健康,设置在工业集中区内几家企业中间地带明显选址不当。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我们将持续加强四川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执法督查,一经发现其违法生产,将依法处理。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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