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成都市高端人才目录D类,工作在高新区,20年6月在成都新津县买房,目前未交房,而且出于停工的阶段,那时候还是新津县。我希望申请成都市区的人才公寓,请问有资格吗,房子是新津,不但没交房,而且现在还停工烂尾。工作在高新,太远了。希望能申请人才公寓。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高新区人才公寓租售政策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规定,购买高新区人才公寓租售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成都高新区工作,须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且在住房限购期间,购买人才公寓须符合成都市限购政策关于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相关规定。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无法申请租售人才公寓。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9日9时55分拨打电话与您联系,您已知晓。如有需要,您可拨打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535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