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锦江区 » 我人在湖北被冒用注册公司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3.15 投诉】我人在湖北被冒用注册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7 10:03 已回复

我在手机电子营业执照,查询发现名下有很多公司,但都不是我本人办理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6 15:1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情况,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暂行办法》(川市监发〔2020〕29号)第五条规定:被冒用人向登记机关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的,本人应当到场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身份核验。第六条规定:反映冒名登记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撤销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表》;
2.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3.由本人亲笔签字的《撤销公司登记(备案)承诺书》
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备注:身份核验可本人到现场核验,也可通过影像资料进行核验,通过影像资料核验的被冒用人本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录下清晰视频,并口述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住址等内容,并承诺,本人向你局反映和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若因反映和提供的材料不合法、不真实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本人一力承担。影像资料可发送至QQ邮箱(2305984576);纸质资料可现场提交,也可邮寄送到,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锦江政务服务中心1楼,收件人:郑老师)
请拨打咨询电话索取电子版028-866281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