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同志:
本人于今年4月16日收到人居万新峰荟物业交房通知,但因验房后发现系列问题,故未办理收房手续,直至今年11月28日,房屋才整改完成。在此期间,本人多次前往查看并当面与相关人员交涉并指出具体问题,但整改进度缓慢,本人于今年8月曾求助过问政四川,整改进度才稍微加快。
万新峰荟作为人才公寓,旨在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但房屋整改超期,与人才公寓宗旨相违,且对本人的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且侵犯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对房屋整改超期的问题,本人于11月13日同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提出了按照购房合同执行(相关内容见附件)的诉求,该负责人以没有相关权限为由拒绝,只同意支付整改超期期间产生的物业费,过后没有给予任何回复。此后本人多次向兴城人居公司客服反映本人诉求,均未得到有效回复。
11月30日,本人以邮件形式向兴城人居公司发函,表明本人的诉求,此后一个星期也未收到任何回复。
12月6日,本人致电兴城人居客服询问,客服告知公司正在做相应核实,让我继续等待,并表示其一直在催促进度,本人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只能主观地认为兴城人居公司是在故意拖延。
公民个人之于公司无疑处于弱势,加之本月即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本人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故此再次求助,希望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望领导帮助!谢谢!
附件1:在物业处提取的房屋情况查看记录
附件2:房屋交付通知书
附件3:相关购房合同条款内容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人居万新峰荟房屋整改超期,开发商拒绝履行合同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万新峰荟”系成都人居柳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位于温江区永宁街道康顺路799号。
关于您反映开发企业超期整改相关问题。经向来话人了解,双方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13日9时28分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