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关于海滨村3/5/6/11安置房一事已经有4个多月了,然而街道办领导一直用自己的意见代表村民意见,说的房价评估还不如10年之久的安置房二手房房价,说的自主改造费难道说是可以自己修房子把房子面积变大吗?还有部分村民的眼睛问题也一直拖着不解决。说有村民同意那么请提供书面证据,我们700/800人都不同意,却把我们这些人的意见视而不见。
望领导提供房价评估报告完整版,咨询村长不回复。望领导给予美好生活自助改造费的执行方案,如何执行?望领导听取村民意见。
领导一直强调城投集团是国有集团依法,而我们签的拆迁协议就不是合法的吗?按照拆迁协议赔偿就不是合法的吗?
经协调,目前关于面积补差。以群众签字的设计方案初稿中12种套型标明的套内面积与备案的产权测绘成果(或具备“多测合一”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正式实测成果)套内面积之差为基数,按海滨湾社区三、五、六、十一组和成都城投土地公司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政府评估机构库中选取)出具的同类房屋市场价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