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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金堂县三溪镇白庙村17组和18组是否在征地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5 18:33 已回复

金堂县淮口街道农民刘守均的房屋于2016年被征地拆迁,但到2020年安置的时候,政府却拒绝按拆迁协议安置,理由是2016年拆迁我的房屋(位于白庙村18组)不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当年的拆迁协议属于违法无效协议。2021年11月30日,彭州市人民法院也以此为由判决政府和我签的协议无效。房子被拆了,我一家人却得不到安置,政府一句话协议无效!我想问一下,我所在的原金堂县三溪镇白庙村18组和临近的白庙村17组是否真的不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我作为一个老百姓确实不知道征地划定的红线范围是哪些啊,总不能就凭当事政府说吧?我请施书记帮我确定一下,应该不过分吧?我不相信当地政府,我信施书记!一个七旬老农恳求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人民政府淮口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8 15:33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反馈已收悉,您反映的情况淮口街道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2016年1月29日刘守均户与三溪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住房安置刘守均、沈传方、刘小利、龚婷、刘珊、邱可涵6人,6人选择2套105㎡安置房。
根据群众举报,我街道对该户住房安置人员再次调查核实,刘守均位于白庙村18组的房屋证书上显示家庭人口3人(刘守均、沈传方、刘珊),而刘小利、龚婷、邱可涵3人房屋、土地确权资料均不在白庙村18组。根据金堂县拆迁安置相关政策规定,刘小利、龚婷、邱可涵等3人不符合住房安置条件,原协议中涉及的前述3人的住房安置待遇应当给予取消。
关于取消刘小利、龚婷、邱可涵住房安置待遇,淮口街道多次与刘守均及家人沟通、协调,但其抵触情绪较大,不理解、不支持、不接受,并向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起诉。2021年11月30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刘守均、刘小利、龚婷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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