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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求助】申请D类人才认定,合同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5 17:02 已回复

领导好,


本人情况:

本人2021年6月应届研究生毕业,目前与一家外企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注册地成都高新区,委托外服代缴社保,外服注册地也是高新区,社保缴纳地也是高新区。


遇到的问题

在申请人才D类认定时,由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被拒。在与高新区、锦江区、天府新区等相关部门沟通后,得到的答复是: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因此没有办法解决。


关于以上问题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 是否可以提供稳定就业证明和委托代缴协议来佐证,帮助申请人才D类认定?

2. 如果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那么为什么相关部门没有依法追究这些企业的责任,而且还在社会上普遍存在,众多企业都存在代缴的情况,同时众多第三方代缴机构的存在?这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吗?所以还请相关部门给出是否合法的合理解释。

3.《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款明确了劳动保障代办的合法性,相关手续完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由于外企在人事管理权上的法律限制,导致外企普遍存在第三方代缴的现象。因此还请相关部分考虑政策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4. 在当前法律框架和政府监管体系下,无法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还请有关部门和领导酌情考虑调整政策,使更符合当前现状。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党群工作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7 13:0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新区人才工作的关注。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通话中了解到您认为新区的人才政策“天府英才计划”未纳入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合理。我们告知您“天府英才计划”是根据新区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需要,征求各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制定的,目前非全日制研究生未纳入英才计划。对于您所说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等情况,党群工作部会尽快了解相关情况。
以上情况于2021年12月3日与您联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6 15:2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致电您,向您讲解了社保缴纳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建议您提供相关资料至单位,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特此回复。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13日10时46分与与您联系告知。
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回复:您来信主要是咨询高新区人才认定相关问题,工作人员已为您详细解答,人才认定要求所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址及税收关系均在高新区,且社保缴纳单位须与申报单位需要保持一致,并未要求上传劳动合同,经电话沟通,了解到,您暂未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将根据您后续提交的材料进一步审核,若您对申报流程等不清楚,也可通过“成都高新人才之家”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9日16时11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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