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简阳市江源镇老鹰村六组的人员,此次机场噪音搬迁未纳入安置人员名单.详情如下:2018年以婚迁形式把户口迁入到老公农村户口上,而机场噪音搬迁文件是于2021年6月份下发到本村要求村民自愿搬迁,而江源镇政府及拆迁办未将我纳入安置人员名单的理由是我原籍是非农户口性质。然而我原籍是非农户口的原因是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升级城镇改革),不管什么原因,既然我已落户到本村,就应该享受同等的安置待遇,不能因为我原籍性质而剥夺我个人的生活居住权利。
亲爱的问政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简阳市江源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机场80分贝以上噪音区属于自愿搬迁,涉及区域农房自愿申请搬迁,江源镇严格按照简府发【2017】26号及成府发【2020】29号文件执行。您的具体情况,江源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已多次与您现场沟通,您本人不符合现有安置政策。
简阳市江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