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11月26日购买了高新区锦和西一街中建锦澜壹号的房屋,并支付了15万元定金,开发商带我看的房屋是四室两厅三卫,但实际房屋是两室两厅一卫,需要额外支付34万元,统一改建后才能达到四室两厅三卫,存在捆绑销售的违规行为,欺骗消费者让其赶紧交钱,我们认为不合理,我们要求退钱,但是开发商不给予退定金,我们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向您求助!
希望能帮助解决我的问题
请处理,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要求中建锦澜开发企业退还定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退还定金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您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6日17时27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535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