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高新区 » 投诉高新区人才公寓二批次不给与人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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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投诉高新区人才公寓二批次不给与人才优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breeze007  2021-12-03 13:4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你好。近期高新区南区,人才公寓熙悦府、新悦府等二次销售。根据文件说是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要求,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剩余房源的销售工作,现将剩余房源销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问了相关部门说是剩余房源没有优惠。


       经查看《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人才公寓项目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后,报经市人才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剩余房源可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优先面向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新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和因工作调动调入我市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驻蓉部队、单位人员等群体销售。

       想请问下相关部门,这种在第一批次销售还没有到成都发展,这次是新赶上的,怎么就能说是满足了人才住房需求?前几天公告成都高新南,人才有6000多人,这些都没有保障。就开始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卖方,这种大面积的。建立的时候,是否就没有考虑人才需求? 还是说有开放商和政府别的目的?已经完全违背了人才安居目的。

     这个到底是哪个政府部门定的人才公寓已经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可以按照39条去卖的,有调查过人才的需求吗?征求过大家的意见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3 16:22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人才公寓项目剩余房源无优惠的相关问题,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工作严格依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在首轮面向高新区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条件的人才租售后,剩余房源销售由开发单位自行组织,优先面向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新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和因工作调动调入我市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驻蓉部队、单位人员等群体销售,并不再享受优惠,符合政策要求。
针对高新区暂未解决安居需求的人才,高新区在持续推动人才公寓土地供应、建设、销售等工作,未来仍有人才公寓项目上市,不断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7日10时01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25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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