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是原平昌县江口镇光辉村光辉6社的村名,从2016年拆迁以后,我们就集体成为失地农民,当时拆迁是征收了我们所有的土地,告知我们的土地征收款会随拆迁房屋款一并发方,后续在房屋拆迁款发放时,并未对土地征收款进行发放,通过村上相关领导告之,土地征收款是单独发放。至此从2016年至今,我们这些失地农民因为没有土地,而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所以我想请求相关领导,关于原平昌县江口镇光辉村光辉6社的土地征收款发放的相关事宜给广大老百姓一个确切的发放文件,让广大老百姓能够安心。最后,感谢领导百忙之中能阅读我的来信,祝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心。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中留言反映“关于平昌县2016年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目前光辉社区6社土地三费分配方案正在探讨研究之中,待方案细化落实后将逐一发放。如有其他疑问请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期间9:00--12:00 13:00--17:00)到金宝新区管委会拆迁安置股、光辉社区居委会咨询了解。
特此回复
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