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现在户口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的,我原户口在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顺南场红花村一社的户口。由于在上学原因把户口迁到城里。我爷爷奶奶户口没迁在农村,我爸,我妈,我姐和我的户口迁到城里。现在我爷爷和奶奶都不在了。现由于土地征收,拆迁办说只给700元一平米补偿在老家的房子。这样赔偿有问题吗?在线等?多谢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电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沙坪街道接到您来电反映的情况后,立即联系街道用地保障现场工作二组进行咨询了解。
根据宜府通〔202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统一执行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土地补偿费占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占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实行农转非安置的,其土地补偿费的30%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余7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安置补助费用于支付应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就业补助金、生活教育补助费等,不足部分由征收部门列入征地成本予以补足。
如您对政策或相关问题有疑问,欢迎您再到现场工作二组办公室或拔打电话3622083进行咨询和交流。
感谢您的来电,在此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沙坪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