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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无房产,农村户口,有土地,是否享房屋拆迁待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3 08:52 已回复

你好,我是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白金村,农村户口,有土地,部分土地租用。以前的房屋因危房拆除,放弃永久修建权,房屋二次挂钩房屋没购买,现海底捞征用宅基地,没有房屋,产权,是否享有房屋安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8 12:0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海底捞项目住房应安置人员是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文件执行,建议您本人携带相关户口簿及房屋产权原件资料等到高明镇白金社区海底捞项目用地保障办公室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当面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6日9时3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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