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正通顺街140号租户,关于该小区收取开门费用一事进行投诉,该小区收取晚12点后收取开门费2元。因本人上班时间比较早,冬天到来,小区门禁变成了早7点开门,我每次出门要收2元开门费。近日,夜间下班回家,我扫码付开门费用时候,小区门卫嘀咕:“应该给四块。”我不理解,门卫说:“我们这里规定开门费每次每人2元!”还说之前我们给2元没有多说什么的,说规定的!可是我们明明是一起进入小区的,她只开门一次,为什么要收费4元?这开门费难道不是一开始大家觉得大晚上打扰别人休息不好意思,给1元2元“人情费”吗?为什么现在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还是说关于夜间开门费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吗?如果这件事情是由国家规定的,我作为中国公民一定按照国家标准付款,如果没有,还请该小区门卫不要如此理所当然,还要往上“加价”!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受理,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推送职能部门或属地街道进行核实办理(如该问题我区有管辖权则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如无管辖权则整理相关情况推送对方单位),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网络答复或办理结果公告。
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