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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新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在原单位工作五年合法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policeli  2021-12-02 11:32 已回复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但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在录用单位;各地市考调公务员也仅要求3年工作经验;劳动法也规定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但省公安厅却规定新录用民警必须在原单位工作5年,这条规定是否违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8 14:11

网友: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四川公安招录工作的关注。
2015年,中央和省级对基层公务员招录提出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为5年)的要求,此后,省级人事主管部门对我省公安机关招警在公告发布中亦明确要求最低5年的服务年限,各地人事主管部门据此执行。因此,我省公安机关新录用民警最低服务年限系按照中央和省级相关规定,以及省级人事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执行的,与目前法律法规无相违背之处。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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