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长大大为什么成都刚需认定如此单一,我在成都生活工作十几年,成都户口,现在孩子上小学,打算卖掉现有房产名下即无房,买一个大一点的三室居住方便孩子以后生活和家里老人一起,为什么我不属于无房刚需?现在普通资格动则三百万四百万起的房产试问又有多少普通家庭置换的了,为什么我在成都默默贡献十几年,成都户口十几年顶不上一个刚来成都两三年的所谓刚需无房人口,希望政府重视下真正置换无房刚需的这一类人,哪怕限售十年我也愿意
市民: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您家庭有置换需求,在卖出住房后,家庭住房总套数符合要求即可再进行购房,至于刚需的认定,需要满足另外的条件,出台此政策是为了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切实支持合理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