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和社保安置不按文件法律规定分配。到龙台镇人民政府找领导解决。敬请相关部门看看镇领导的解决态度!
网友您好!2021年1月13日,龙台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向原玉石村十一社艾伏玖、李权就其反映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问题进行了解释并作出了正式文件回复。2021年2月7日,龙台镇根据信访人的要求,组织玉石村村干部、玉石村十一社社员(约50人)召开社员大会,再次对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等问题进行了解释。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的购买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通过了村民会议的讨论决定,若信访人仍坚持自身诉求,可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