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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泸永高速公路施工队向龙溪河倾倒大量淤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1 20:3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泸州市泸县毗卢镇荞子坡村民,我举报泸永高速公路,泸县毗卢镇荞子坡村二社龙溪河中桥处,高速公路施工方,在今年陆续向龙溪河倾倒大量淤泥建渣,现已经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经济损失。经村镇主管部门多次劝阻协商,施工方仗着财大气粗,恶霸一方。根本没有把当地主管部门,和村镇政府放在眼里。垦请上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依法执政,严肃处理违法施工暴力施工。还当地老百姓一个公正。如果正义一直缺席,那我只好为社会做一次示范和宣传,为此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14 14:54

由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泸永高速ZCB2标段中桥跨越胜利石河堰,该河道为玉龙湖的支流,后经流转承包为渔业养殖。中桥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该桥采用3x25米简支小箱梁跨越该河道,桩基为1.6米直径,墩柱为1.4米直径,其中1号墩、2号墩位于河道内,施工方案为围堰施工,纵向便道贯通东西两岸,采用旋挖钻成孔。2020年11月18日,经施工单位、该河段承包人、泸县毗卢镇荞子坡村村委会、泸县毗卢镇荞子坡村第二村民小组共同签订《便道占用鱼塘一次性补偿协议》临时占用该河段作为施工便道,并予以一次性补偿贰万元给承包人。
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为防止污染龙溪河水体,采用了旋挖成孔的方法,确保无钻渣及泥浆泄漏;采取覆盖、沙袋挡土坝、撒播草种等相关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埋设涵管防止上游农作物被水淹,保障老百姓利益。施工完成后,采取了机械清淤、撒播草种、密目网覆盖等措施防止生态破坏。
经调查核实,施工方不存在破坏生态、造成经济损失、违法施工等情况。目前该桥梁施工进程已临近尾声,施工方正在对该河段填筑施工便道进行清理、河道恢复,后期将进行河岸复绿等相关工作。
收到网友留言后,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镇级部门相关人员、村社干部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事件调查、情况核实等工作,联系施工方和当事群众,当面厘清事实,积极沟通协调,现已消除群众忧虑,妥善完成处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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