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大女于2006年11月10日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福德镇杨家山村三组)因结婚成家牵至丈夫(四川省简阳市福田乡渔埝村五组53号)。本为夫妻投靠,户籍正常。直至2016年户籍却无故被改动成干部调动。而今给我就业孩子读书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帮我还原户籍问题。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档案显示,您的迁移原因和户口簿迁移原因存在不同,后续将根据您的档案进行迁移原因更改。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6日14时5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