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要就想了解一下,为什么同样的房子,面积相同。而拆迁的赔付却相差一百多万。就因为我们支持政府的工作,先签字,就赔付得少吗,还是要像其它的村民一样,一直抵抗,找政府麻烦不配合,人在扯混一点,就可以多赔付。先签字是赔付最少的,越拖到后面越赔得多。如果都这样,以后也都不用支持政府工作了。希望能得到满意的回复。或者把赔付差距给我们补上,不然不到最后一刻是不会搬家的,即使签了字,还是会住在那里。因为真的是太不公平了。政府就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董家埂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董家埂镇征地拆迁小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按照征地拆迁文件标准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2日16时1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若有疑问,您可前往成都东部新区董家埂镇人民政府或拨打咨询电话:028-27561001。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