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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新都区小学转学(转入)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13880178790  2021-12-01 12:07 已回复

各位好,我想咨询下我小孩转学到新都区事宜:

       我本人是新都集体户,公司在新都,在新都区稳定就业5年、社保正常购买,目前在新都区汉城小区租住,有房屋登记。小孩在四川达州,目前小学二年级,我想要咨询下如何可以将小孩转入新都区读小学。

        我看了下相关规定“《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非本区户籍居住就业人员指:

(一)在我区居住的 居住证持有人(成都市外户籍人员);

(二)在我区居住就业的成都市内 非新都区户籍人员(成都市内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

      我看了下,我不符合这个通知的两种人群,请问应如何办理小孩转学手续?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3 16:44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您的孩子拟到我区就读,办理方式有三。
一是您的孩子在规定时间将户籍迁到本区,按本区户籍子女对应区域对应年级就读方式入学。
二是由孩子非新都户籍监护人按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进行申请。
(1)以居住证积分申请。需申请人(监护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达标的居住证积分证明(需同时满足本区居住指标大于等于5分,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指标大于等于10分)。
(2)以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条件申请。需申请人(监护人)提供合法有效居住证、具有新都区合法稳定房产并连续居住满一年及在新都区合法从业和购买与就业状态匹配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证明;每年4月20日—5月20日到“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位统筹安置。
三是在暂不满足迁户或随迁子女条件情况下,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地就读,下一年符合条件后重新申请。
如您有疑问,请致电028-83976917咨询。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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