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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彭州天玺小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2-01 11:23 已回复

彭州天玺,在小区绿化,水,全额发票没开具的情况下。还要按车辆排量收取停车费。在原有租金上按车辆排量加价收费,还额外收取管理费。除去小区物管费,车辆停车加管理费高达200以上每个月。小区后面有片工地,堆满垃圾也无人清理。问物业,楼盘销售都说的不该他们管。可是当初这些垃圾都是修房子遗留下来的。目前小区是一个交付状态。小区绿化也没有达到当时销售说的标准。绿植寥寥无几。装修收费,也是各种名目一收再收。各种问题很多。希望领导们到天玺调查一下。看看他们到底是纯粹为了敛财吗?对不起业主每月2元/平方的物业费。全体业主都可以证实,无一句假话。请领导重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7 13:52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范围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可德信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德信以物业)为中瑞•天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一、关于小区物业企业要求业主按车辆排量交付停车费,并且在物业费已交的情况下,额外收取停车场服务费,导致月租加上服务费,每月费用超出200元的问题。
从2015年2月1 日起,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中瑞•天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四川中瑞天悦实业有限公司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地下未售车位出租,车位租赁费标准为:标准车位140元/个•月、大型车位180元/个•月、子母车位200元/个•月。2019年1 月7日,经过公开招投标,中瑞•天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四川中瑞天悦实业有限公司与可德信以物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为:60元/个•月。
可德信以物业在小区公示了停车收费标准。
二、关于中瑞•天玺小区后面有片工地,堆满垃圾无人清理,从交房开始就在催问物业和房地产公司,两边互相推诿的问题。
中瑞•天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四川中瑞天悦实业有限公司正安排人员对小区后面场地上的建渣进行清理。
三、中瑞•天玺小区中有两栋精装房,存在的各种问题没解决,业主未收房,就要求业主交付物业费的问题。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我局已督促可德信以物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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