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计划落户东部新区。落户地今后的拆迁相关赔偿政策,与夫妻投靠入户,大专学历入户两种入户方式有什么区别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根据《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成委办(200)10号】通知规定: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关于“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为: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已告知您关于“夫妻投靠”及“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所需材料及区别。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1日14时0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