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我的住所,楼上漏水,楼上业主拒绝赔偿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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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我的住所,楼上漏水,楼上业主拒绝赔偿态度恶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30 09:21 已回复

你好,我居住在锦江区静秀路。

11月26日,楼上水管破裂,家里没人,大量的水从厨房、客厅、主卧漏入我家。

我反馈给物业,后面关闭了水源,物业也告知了楼上业主。

1、楼上业主没有主动联系我,询问损失。

2、我约楼上业主多次,言辞严肃之后,11月29日晚上,对方才来确认受损,沟通赔偿。

3、当前棉絮、床垫都潮湿,后续还要维修,严重影响了我的居住和生活。

4、沟通赔偿时,对方态度恶劣,只赔少量床上用品财产损失。要求在维修过程中我继续居住在当前房屋,否则决绝赔偿其他费用。我感觉这很无理和傲慢。


请问市长:

我该如何做才能挽回损失,维护我的正当权益。政府那个部门能帮我助我协调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1 10:4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沙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沙河街道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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