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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关于“新里.维多利亚”小区更名的诚恳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29 21:45 已回复

施书记:您好。近日听闻自己所住小区“新里.维多利亚公寓”因为是所谓的洋名,因此将被要求更名。我感到非常难过。这个小区已经存在15年,其名称广泛存在于我们业主的房产本、土地土地证、身份证、银行卡注册地址、快递地址等方方面面。并没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而且在海南省2018 年开展这项工作后,就引起了当地居民沸腾的舆论。出于对有政府行为的指导,民政部官网10月18日公布《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部分,征求意见稿提出:“应反映当地地理历史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已长期使用没有负面影响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且如果更改就会给广大群众造成改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银行卡、快递地址等等等等一系列的麻烦,增加政府部门不必要的工作麻烦。我们小区的业主群里已经纷纷表示不理解、很反对。
所以我恳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让相关部门不要改动我们小区的名字。让社会更稳定和谐,让民众更安稳生活。非常谢谢您读完我的建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6 11:2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1996年6月18日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已经开始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且第一章第三条明确了地名包括: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建筑物等名称。“新里维多利亚公寓”构建于2005年,违背了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且未按“细则”要求在民政部门备案,属于“未批擅用”应当予以清理的不规范地名。
为了小区名能够依法备案、规范使用,社区也将积极协同小区党组织、业委会,做好细致入微的解读工作,在广泛、全面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前提下,开展小区新名备案工作,并积极协助做好备案资料及业委会开户行变更、公章变更、院落维修资金账户名变更等方面工作。同时,也希望您积极参与进来,行使小区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为小区新名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0年12月1日11时左右与您联系告知。您表示不同意更名,提出维多利亚的名字显示中国文化的包容性,没有造成负面影响,不愿面对因更名而引起的不必要麻烦,希望相关部门考虑民意,更名与否应该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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