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信局充电桩建设审批混乱,同一位置几百米都没有存在多站建设,重复建设,审批请人性化一点,有规划的建设,各个充电站价格也存在很大差异,个别运营商存在扰乱市场秩序。
网民您好;我局收到“问政四川”留言后高度重视,庚即责成价格管理科进行问题核实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网民在留言中提到的其中一项充电桩价格问题,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文件精神,充电桩服务收费标准不在政府定价目录范围之内,属于市场定价。
如有问题请咨询发改局:82550738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新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并予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充电桩建设审批混乱的问题,经调查,根据上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社会公共停车(位)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给群众提供更多可选择的优质服务。为确保新能源充电设施安全有序建设,目前上级相关部门正在编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待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我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