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泉驿区买的住房被查封,九个月都备不了案;请政府部门要求马上退款;钱也没有进监管帐号;住建局不作为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因工程款支付纠纷,阳狮广场4、5号楼部分房屋被成都市中院查封,您反映的备案问题,需待解除查封后,才能办理。目前4、5号楼主体已基本完工,由于资金困难,装饰装修工程暂未启动。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我局多次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筹措资金,妥善处理交付问题。目前由于开发企业资金能力有限,正在筹措资金,集中人力、物力推动上批次3、6号楼(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底)交付,4、5号楼的交付等相关问题需待3、6号楼交付后,才能进一步推动建设。您反映的退款问题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区住建局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所反映资金监管问题,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成办发〔2020〕101号)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按原规定执行”。按照原《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责任监管主体为银行部门。
针对您反映的项目预售资金相关问题,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区住建局多次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落实责任,履行主体义务。同时如您有相关资料,请及时提交至区住建局。下一步,区住建局将督促开发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工程进度建设,妥善化解网签备案备案,尽早实现交付。如您对在龙泉驿区购房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8-88450860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2月6日11:10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