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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28 21:58 已回复

政府扩建,犍为第二污水处理厂,2020年4月,征收了我和舅舅程洪明,程洪弟共有房屋,我2021年8月去政府了解我一家四口安置时,政府工作人员说我一家四口没有安置,我问政府工作人员为什么我没有,工作人员说我舅舅和拆迁办签了协议,我问工作人员要协议,以及拆迁协议时工作人员说没有,后面我打12345反映时工作人员回访时说有安置,但要等,后我通过问政四反应时政府回复我三舅程洪明不承认我有产权所以没有安置,后面我在反应时政府直接说户主程洪第不承认,希望领导多过问一下,户主程洪第,妻子,继子,户口都没有为什么能安置,而我一家四口的户口也在被拆迁地,户口也在村集体,也是村集体成员,被拆房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土地使用证也有我名字,为什么政府不给我一家四口安置,难道我一家四口为了生活站时没有在该地生活就没有安置,望领导查查,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清溪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3 14: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程洪弟妻子和继子的安置问题。经调查核实,程洪弟妻子祝星兰、继子魏犍松虽户口未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但其与程洪弟共同生活,被拆迁房屋是其唯一住房,经县征拆办审定后符合安置政策。
二、关于您本人的安置问题。因您在当地没有房屋被拆迁,不属于房屋拆迁后应立即进行安置的范畴,故您一家4口是否应该安置、何时安置的问题,今后在该组房屋拆迁完毕后,将对您和家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调查确认,报县征拆办审定后方可确定是否符合安置范围。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单位咨询:
分管领导:廖志刚,联系电话:13981333071;
经办单位:规划建设管理办,周洪楷,联系电话:13890696558。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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